摘要: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在网上谈恋爱,十有八九不靠谱。但现实中,有人中招了。近日,良庆区法院就判决了一起网恋诈骗案。南宁离异男子薛某通过婚恋网交女友后,以买房、开公司为由,向女友“借”钱,并伪造房产证证明其有还款能力。共5名女子被薛某骗取27万...
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在网上谈恋爱,十有八九不靠谱。但现实中,有人中招了。近日,良庆区法院就判决了一起网恋诈骗案。南宁离异男子薛某通过婚恋网交女友后,以买房、开公司为由,向女友“借”钱,并伪造房产证证明其有还款能力。共5名女子被薛某骗取27万余元。后经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处薛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2000元。
家住南宁市的薛某之前曾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多年前与前妻离婚后一直单身。2012年11月,薛某通过婚恋网认识单身女子小花。之后不久,两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
“目前公司资金周转紧张,能不能先借我8万元急救?”一个月后,薛某打电话给小花谎称因为投资加油站,信用卡没还,向小花借款8万元。为了取得对方信任,他还拿出南宁圭贝路一小区内房户名为薛某的房产证作抵押。当时,尽管小花心中有点怀疑,但陷入爱河的她还是借给薛某8万元。其中,3万元是转账的方式,5万元以现金方式给薛某。
之后,小花找薛某还钱,但薛某称其母亲去世并在广州有一套房子,想将广州房子过户到其名下需要钱,又向小花借款5万元作为过户费,等房子卖了就还钱给小花。于是小花就到小额贷款公司借款5万元给薛某。
2013年6月,薛某将广州天河区一小区内户主为薛某的房产证拿回给小花。四五个月后,薛某称已把广州的房子卖了需要给中介费,又向小花借款5万元。于是小花和薛某一起去贷款,小花拿出5万元给薛某。
2014年,薛某因赌球输钱,债主到小花家要债,小花向弟弟借款5万元帮薛某还钱。同年底,小花开始怀疑薛某,便查询薛某给其的圭贝路的房产证的真实性,发现房产证为假证。经查,两年间,薛某共骗取小花钱款13万元。
除了骗取小花钱款13万元,小韦也是受害人之一。2016年7月,小韦与薛某在珍爱网认识,并在同年8月确定恋爱关系。8月14日,薛某以开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资金运作为由向小韦借款。次日,小韦通过网银转给薛某1万元。
同月20日,薛某以公司置办办公用品为由向小韦借款,小韦借给薛某2万元。同年10月3日,薛某以公司办理银行账户资金的公证费为由向小韦借款,小韦又借给薛某1万元。同年10月底,小韦发现薛某住处有女子用品遂催薛某还钱,薛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12月14日联系不上薛某到薛某的住处,小韦发现薛某以相同理由向小英等其他女友借钱遂报警。
据了解,薛某以网恋之名,除了骗取小花和小韦钱款,2016年6月至7月间,薛某还通过婚恋网认识被害人小文和小英,以虚构开办小额贷款公司需要装修、开业筹备等理由向小文借款37000元,以让小英到其公司担任财务职位为由,收取小英任职押金20000元。另外,薛某同样以房产证作为抵押骗取信任,向被害人小涵共借款6万余元。几年间,薛某以网恋之名,共骗取5名女子27万余元。
在庭审中,薛某及其辩护人称薛某有借条属于借款,已陆续返还钱款,没有诈骗故意。对此,法院认为,薛某通过婚恋网认识被害人,以谈男女朋友及伪造房产证骗取信任,虽出具借条,且归还过少部分款项,但被害人催款时均推脱,企图逃避还款,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法院对此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薛某伪造房屋所有权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薛某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规,以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7年7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2000元,并责令薛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271500元。
【法官提醒】
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在网上谈恋爱,十有八九不靠谱。而网络虚拟平台中建立的关系往往具有不稳定、不透明、不安全等弊端,在利用虚拟平台交友的过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透露自己家庭住址和收入等情况,切莫轻信陌生人,避免不必要伤害和损失。法官同时提醒,利用信息网络平台进行违法犯罪的,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