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17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在婚恋网站进行虚假注册,以相亲见面为由诱骗被害人购物消费,多次实施诈骗犯罪活动。2017年以来,以王某某为首的诈骗集团组织人员通过在相亲网站上注册账号,组织键盘手冒充女性在征婚网站...
9月17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在婚恋网站进行虚假注册,以相亲见面为由诱骗被害人购物消费,多次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2017年以来,以王某某为首的诈骗集团组织人员通过在相亲网站上注册账号,组织键盘手冒充女性在征婚网站发布虚假征婚信息,物色相亲男性为作案对象,从而获得被害人微信、QQ、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
被告人与被害人通过网络聊天方式确认男女朋友关系,伺机在聊天中索要钱财并引诱被害人来贵阳市相亲见面,以见家长或亲属为由带被害人到该诈骗集团设定的商店购买高档服装、名牌烟酒等物品,诈骗成功后将被害人微信、QQ、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拉黑,再将被害人购买物品返还商家并退款,参与实施诈骗的被告人按既定的比例分账。
2018年3月,被告王某某、吴某、吴某某合股在观山湖区世纪城租借商铺、房屋开设新的诈骗窝点,并组织祝某某、张某某等人分别任诈骗小组组长,马某、杨某某负责与相应小组长进行诈骗金额的核算,并将核算结果汇总给付某某,付某某整理汇总后向王某某汇报,王某某再将诈骗金额分发到各小组组长。
在实施诈骗后,商铺的退款由王某某、吴某、吴某某提成40%;组长提成20%;键盘手提成20%,接单员提成20%,其余财务人员、送货员领取固定工资。该诈骗犯罪集团形成时间较长,骨干成员较为固定,各小组分工明确,相互紧密配合,有独立财务核算,开设商铺及办公场所,有配套诈骗流程及培训,形成以相亲见面的诈骗犯罪集团,非法获利43万余元。
检方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该团伙中31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