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借交友软件,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一位年轻有为的“高富帅”,“偶然”加了你的联系方式,聊天中发现他与你志趣相投,虽然素未谋面,但却迅速陷入爱河,谁知,落入的是诈骗套路…案情回顾2021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偷渡至缅甸并加入诈骗团伙,在...
借交友软件,以恋爱为名,行诈骗之实。
一位年轻有为的“高富帅”,“偶然”加了你的联系方式,聊天中发现他与你志趣相投,虽然素未谋面,但却迅速陷入爱河,谁知,落入的是诈骗套路…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偷渡至缅甸并加入诈骗团伙,在该团伙充当聊手。2021年4月中旬,犯罪嫌疑人贺某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到被害人赖某某为好友,以伪造的身份与被害人赖某某谈恋爱,骗取被害人赖某某的信任,取得信任后诱导被害人赖某某在虚假投资网站上充值投资。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贺某某共计骗取被害人赖某某七万余元,犯罪嫌疑人贺某某获得提成一万余元。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贺某某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依法审理,一审法院认定,贺某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以诈骗罪判处贺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网上交友需谨慎,不要随便泄露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花言巧语,当对方提出金钱方面的要求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骗子的“桃色”陷阱。如果发现被骗,一定要保存好银行流水、对方账号等相关证据,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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